黑客攻击网贷平台_超利贷黑客攻击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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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突然申请很多张信用卡个人消费,会不会别有用心

1、影响个人信用

多张信用卡潜在影响征信的危机,毕竟信用卡张数多了就会增加征信的负担,只要大家提交了信用卡申请,无论是否下卡,都会明确体现在征信报告上。而且,信用卡持有数量过多不利于管理,如果大家不清楚每张信用卡的还款情况,很容易出现逾期等违规行为。

2、办卡或申贷被拒

要知道,信用卡申请平台审批信用卡或者贷款的时候,是会参考持卡人已持有的信用卡数量和总额度的。而当用户的信用卡持有数量过多时,就会造成总授信额度过高,从而让银行怀疑持卡人的还款能力,为了规避借贷风险,大部分银行都不会同意批卡或批贷。

3、面临牢狱之灾

办理了多张信用卡过度透支消费严重,到期还不上的话,可能会坐牢。因为最新司法规定,信用卡逾期超过3个月,且经过银行两次有效催收未果,就会被认定为恶意透支信用卡,从而需要根据透支金额的数额进行量刑。

其实,大家的持卡张数更好不要超过4张,这样才最有利于提高银行综合评分,毕竟持卡张数也是综合评分的一部分。此外,大家在办理信用卡的时候,也不要随意选择,更好覆盖各种消费类型,比如生活消费、旅行消费、汽车消费、 *** 消费,每一个类别选一张优惠最多的卡即可,这样基本上能覆盖各类羊毛。

综上,拥有多张信用卡虽然也有一定的好处,但是综合来看,数量太多存在的风险也很大。我们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地管理好自己的信用卡,以免产生以上种种不利影响

老婆去世了,老公贷款的钱,要还吗?

如果是夫妻双方的贷款,即使一方去世,另一方有继续还款的义务,如果你无力偿还,需要看债权人是否起诉,如果没有起诉,想办法尽快把钱还上,毕竟,欠钱还钱,天经地义,如果债权人起诉,则面临着败诉风险,如果无力偿还,就有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债务包含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并且妻子在两份借款合同中分别为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所以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即使丈夫死亡,妻子仍然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贷款是夫妻一方全部用于其个人,而不是家庭共同经营等,如果是夫妻在银行的贷款,就更要想办法偿还,因为面临着逾期利息、信用征信等很多风险。另外,如果一旦因贷款被债权人起诉,就面临着败诉的风险,判决书一旦生效,就要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拒绝履行裁判文书,法院将会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之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之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之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欠债人死亡,可以让他老婆儿子还钱么?

我家做生意遇到过几次,因为现在在农村做农资生意我们这里都是赊账,你不赊账别人很少买你的东西,大部分即使有钱也要赊账,已经养成了这个习惯,我在三年内接触了三次这样的事情,农村哪有那么多欠条都是卖家记账,所以走法律程序肯定吃亏,三家都是一千多块钱,正常情况夫妻双方一方男方死了女方还钱天经地义!即使男女都死了遗产在还有债务前得先还了债务再被子孙继承,这是法律规定的!然并卵,真实情况就是得看这家是不是无赖,要是不想给你,除了用武力其他你还真没有一点办法!因为他们不想给你说明已经不要脸了,你怎么要他们都不觉得丢人!其中有一家只给了400说只有这么多并且她丈夫欠的钱还没还她不知道!第二家家里本身就可怜死后还留了傻姑娘和傻媳妇,要了两次也就不要了,一半想着也不好要耽误时间,一半也有不忍心再要的想法!最后一家我和母亲一起去要过多次,本身就是个混混,他娘不管事情,要了陆续要了两年,最后一次去,我母亲六十了,他在那里五分钟不到说了三个说法1.他现在没钱但也不说啥时候还.2他父亲欠的他不管。3前段时间还了。操蛋,听到这里我想着钱不要了就上去揍了他,他娘还在一旁拿砖头想砸我头,我妈对她说你敢砸试试,算是只打架没出啥事情!

我觉得不用父债子还,因为90年代初,那会儿我刚记事,我爷爷欠村大队不少钱, 历史 原因就不说了,当时有利息,大队书记催着我爸他们哥几个还,我爸老大,几个叔说不还,就我爸驴脾气着急,那会儿还万元户时代呢,咬牙连本带利一万多都还了,结果没几年新政策来了,谁欠的谁还,把我妈都气病了,这事我印象特深刻!其实大队书记已经知道上面政策了,就是忽悠一个是一个。那会儿镇上买街面买房子5间才一万五!

得得这么多,我的意思是到现在法院更加不会支持父债子还了,也就看有什么遗产变卖下,没有就拉倒。

这里属于被继承人的债务的清偿问题,指的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应由被继承人清偿的财产义务。被继承人的债务属于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又称为遗产债务。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

1、限定继承原则。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除继承者自愿清偿外,继承人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不负清偿责任。所以这是对“父债子还“”的否定,也是法律公平的体现。

2、保留必留份的原则。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应当为需要被特殊照顾的人保留适当遗产。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

3、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须于清偿债务后进行,只有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后,还有剩余财产时,遗赠才能的到执行。

4、继承人连带清偿责任原则。继承遗产的共同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负有连带责任。被继承人的债权人有权请求继承人的全体或者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清偿债务。

你这种情况要区分几种情况来对待。

之一种:债务发生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可先向死者的配偶追偿。 《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26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此,债务发生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你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除非配偶能证明你和债务人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证明你清楚夫妻对于债务承担的约定。

第二种:债务不是发生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是个人债务的,可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财产 的 范围内清偿债务。 《 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若债务人生前留下的遗产超出了所欠的债务,那么继承人有义务为其偿还债务。但如若留下的遗产不足以偿还所欠的借款,则只需在遗产限度内为其清偿债务。

儿子继承遗产的,需要先在遗产范围内还清债务,也就是说,最多是遗产全部用来还债,若还不够的,与儿子无关。

老婆么,就比较悲催了,除赌债吸毒等不用还之外,夫妻债务是共同债务,是要还的。话说现实中有很多背着另一方欠下巨额债务把另一半坑了的不在少数啊,结婚是一场豪赌啊……对了,民间借贷利息超过法律许可范围的部分法律上是不用还的,不过话说回来,放高利贷的多的是办法骚扰你。

欠债人死亡,只要有借条,让他老婆儿子(已成年)还钱是应该的。如果老婆儿子不认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毕竟儿子有继承家产的义务,父债子还的说法。

但也有些人存在侥幸心理,说父亲死了,父亲欠的债关我屁事,难道父亲犯了罪,儿子都有罪吗?这完全无理取闹,没有人性的说法。常言道,无爹妈,把你怀,四根骨头那里来。儿女都要孝顺老人,都要有恩德,才受人尊重。 意孤行,受人谴责,心能安吗?做人还是要讲点道理和良心。每个人都会有老的一天,如果不幸灾难落在你头上,你的下一辈子女会怎样想?父母养儿养女为了谁?大家心里最清楚,不求回报,只求有个名誉恩报,去世了在阴间有个更好的入土安息。

如果欠债人发生意外死亡,金额少数的(千元之内),当送个安葬大礼,不在追问讨债了。

如果欠债人发生意外死亡,打有欠条,金额较大(百万以上),老婆和儿子(已成年),如果发生狡辩,不承认还债,拿着欠条依据,直接申诉法院,由法院妥善处理。千万不要无理取闹,存在打架斗殴现象(重伤),否则只会对自己不利,甚至造成钱财两空,有犯法的可能性。

最后说明一点,欠条上必需有担保人还款的姓名,年月日,签字盖章,才有法律依据。

老公的父亲病故,留下一大笔外债,当时老公才18没有偿还能力,是我俩结婚以后省吃俭用,一点点还上的,其实我心里有点不舒服,毕竟结婚时候婆家一分钱没有,结果还背了一大笔债,但是没办法,老公说都是当年为了给他父亲看病亲戚朋友帮忙的,不能亏心了,

这是一个法律问题,法律有明确规定。 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即继承债权也承担债务,只不过债务是父母遗产内清偿,而不是无限清偿。如果子女放弃遗产继承,也就放弃了债权继承,也就放弃了债务承担。如果却有证据证明被继承人生前有财产转移,以逃避债务,如,借钱买房却房屋产权是子女的,或转移银行资产到他人名下,或赠送贵重物品与他人等等,可提请法院审理,予以追缴。

一般可以要求他老婆和儿子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还钱,有可能让他老婆还钱,但是让他儿子来还钱的可能性基本没有。

下面从法律上说说原因。

一、为什么可以要求他老婆和儿子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

不管这个欠债人的债务是自己的个人债务,还是他与其子的夫妻共同债务,都有还款义务,这是没有任何争议的。

也就是,只要欠债人有遗产,他的老婆和儿子是欠债人遗产的之一顺序继承人,只要他的老婆和儿子继承了遗产,就有义务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

没有只继承遗产,不承担债务的道理。

当然,如果他老婆和儿子放弃继承遗产,也就没有义务偿还债务了。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让他老婆来还钱?

只有这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时,其妻子才有义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如果债务人死亡,其妻子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仍然有还款义务。

那么什么样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根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只有三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之一种情况是夫妻两个人签字所欠的债务,既然题主说的是欠债人死亡,那肯定不属于这两种情况。

第二种情况,是夫妻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包括为夫妻共同生活、消费,为抚养儿女、赡养老人等所欠的债务。

第三种情况,是夫妻二人为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比如夫妻二人一起种地所欠的债务等。

但是第二种、第三种情况,都需要债权人举证来证明,而对于债权人来说,要举证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建议如果债权人要借钱给别人,更好要求夫妻两个人一起签字,以免将来举证困难。

三、为什么儿子基本不可能还钱

现在法律上没有什么父债子还的规定,只要是成年了,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都是以自己的行为独立承担责任,没有任何人有义务替别人偿还债务,不管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

如果欠债人死亡了,只要儿子没有继承遗产,就没有义务用自己的财产来替父母偿还债务。

当然,如果儿子愿意承担,属于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分,没有任何人有权说不能还。

总之,对于债务,债务人是以自己的所有财产,包括遗产来承担责任,如果债务人死亡,在遗产处理完毕后,没有其他财产,债务没有清偿完毕的,债权人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有遗产可以,以遗传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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