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 *** 犯罪案例_未成年 *** 黑客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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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岁小男孩做黑客怎么判?

1)做黑客只要不犯法是不会判刑的。

2)14周岁属未成年,既是做黑客犯法也会免于起诉,有监护人赔偿经济损失。

*** 犯罪

从世界上之一台计算机诞生到今天互联网的日益普及,计算机的发展速度可谓突飞猛进,从而也把人类文明带入数码时代。计算机 *** 的出现,使人们在获取和传递信息时,又多了一种选择,而且是一种能够提供空前“自由化”的选择,它使信息的传播速度、质量与范围在时间和空间上有了质的飞跃,从而使人们的许多梦想变成了现实。但是,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矛盾对立的统一体,尤其是对于正在发展中的新事物来说,更是如此。计算机 *** 也不例外。人们在享受着 *** 传输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对日露端倪的 *** 负面影响愈发担忧。

一、计算机 *** 犯罪现状

近些年来,由于互联网上的犯罪现象越来越多, *** 犯罪已成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得不关注的社会公共安全问题。据统计,1998年美国FBI调查的侵入计算机事件共547件,结案399件;1999年则调查了1154件,结案912件。一年之间,翻了一番。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 *** 色情泛滥成灾,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软件、影视、唱片的著作权受到盗版行为的严重侵犯,商家损失之大无可估计; *** 商务备受欺诈的困扰,有的信用卡被盗刷,有的购买的商品石沉大海,有的发出的商品却收不回来货款,更有甚者,已经挑战计算机和 *** 犯罪几十年之久的黑客仍然是 *** 的潜在危险。根据台湾地区和日本国的统计资料,两地 *** 色情案件均占 *** 犯罪总数的35%——50%,其他所占比例较大的,依次为 *** 欺诈、贩卖非法物品、恐吓与勒索、非法侵入、侮辱与诽谤等。结果,与 *** 相关的犯罪丛生。防治 *** 犯罪,已成为犯罪学、刑法学必须面对的课题之一。计算机犯罪专家唐·帕克说,将来,计算机犯罪作为一种特定的犯罪类型可能会不复存在,所有的经济犯罪都将是计算机犯罪,因为各种工商活动都离不开计算机。英国苏格兰的一位官员走得更远,他声称:“15年之后,几乎全部的犯罪都将有计算机参与其中。”

我国自1986年发现首例犯罪以来,利用计算机 *** 犯罪案件数量迅猛增加。1986年我国 *** 犯罪发案仅9起,到2000年即剧增到2700余起,去年全年突破4500起。诈骗、敲诈、窃取等形式的 *** 犯罪涉案金额从数万元发展到数百万元,其造成的巨额经济损失难以估量。当前我国计算机犯罪的最新动态表现为:一是计算机 *** 犯罪在金融行业尤为突出。由于目前金融界对伴随金融电子化发展而出现的计算机犯罪问题缺乏足够的重视,相当一部分银行、证券等单位没有从管理制度、人员和技术上建立起相应的电子化业务安全防范机制和措施,致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金融行业计算机 *** 犯罪案件发案比例占整个计算机犯罪比例的61%。二是“黑客”非法侵入或攻击计算机 *** 。目前,在我国负责提供国际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单位,绝大部分都受到过“黑客”们的攻击和侵入。“黑客”们有的侵入 *** 为自己设立免费个人帐户,进行 *** 犯罪活动;有的在网上散布影响社会稳定的言论;有的在网上传播黄色信息、淫秽图片;有的恶意攻击 *** ,致使 *** 瘫痪。三是境外敌对组织和敌对分子利用国际互联网向境内散布政治谣言,进行非法宗教宣传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二、计算机 *** 犯罪原因探析

计算机 *** 与传统媒体传播更大的不同点是在传统媒体中无从下手作案的不法分子而在计算机 *** 中却可找到实施其违法犯罪行为的空间和手段。因此自从计算机 *** 产生以来,网上违法犯罪行为便相伴而生并与日俱增。网上违法犯罪已经成了 *** 世界和法制社会的一个新热点,要有效的制止和减少计算机违法犯罪活动,就必须首先认识清楚其产生的根源,这样,才能依法从根本上进行防范和治理。网上违法犯罪行为的因素是复杂多样的,概括而论可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1)计算机 *** 的开放性

有人认为 *** 空间是相对于领陆、领水、领空、浮动领土的第五空间。在现实的陆水空世界里,到处布满了“边界”和“卫兵”,小到家庭有铁窗防盗门,大到国家有国防保卫兵,其间大大小小的单位都有围墙和岗哨。这些设置的目的只有一个:防止非法侵入、偷盗和破坏。 *** 空间是一个大广场,而且是“公用”的,现在人们都“大公无私”地把自家能够搬动的东西尽往 *** 空间里搬,叫做“资源共享”和“信息化”。可是你“自己”的东西搬到 *** 里边去了以后,就很难像在自己“家”里那样妥善保护了。但 *** 空间毕竟已经没有了明显的“家”(无论是大家或小家)的界限和防线。如果我们设想要使用技术和法制手段给 *** 穿上一件百分之百安全的防护衣,那就一定和“皇帝穿新衣”的典故一样自欺欺人和可笑了——皇帝以为自己穿新衣,其实他什么也没有穿! *** 是现实世界的镜象,但它砸碎了现实世界的围墙。犹如在一个“坏人”更多的世界里,反倒更缺少了警察的力量,我们就可以想象这个世界会是一个什么样子了。可见没有坚固设防的开放、互动的计算机 *** (这是 *** 本身的优点)反倒给不法分子提供了一种十分便利和有效的工具,使那些在现实中无法作案的人在 *** 上有了作案的条件,使现实生活中的违法行为在网上得到了扩张和加剧。

(2)网上贪图非法钱财

喜贪非法钱财的人,只要他的计算机操作水平能够把别人的钱财弄到自己的手里,他就会充分利用计算机这个工具,并且努力去研究使用这个工具去捞取不义之财。世界上发现的首例计算机犯罪(1966年)以及我国发现首例计算机犯罪(1986年)都是属于谋财类型的,前者是犯罪分子通过篡改计算机程序以增加自己的存款金额,后者是利用计算机伪造存折和印鉴,将客户的存款窃走。到目前为止,在全球有意识的计算机违法犯罪活动中,多数是盗取非法钱财。在现实社会中,对钱财的贪婪始终是违法犯罪的原始动力,而在 *** 社会中也同样如此,因而网上财产犯罪在所有计算机犯罪中增长比例是更大的也就不足为怪了。

(3)网上技术防范落后

2000年初,微软公司、亚马逊、雅虎等著名网站遭黑客沉重袭击,这充分暴露了计算机 *** 系统内部安全的脆弱性。 *** 犯罪者中多数是熟悉计算机 *** 技术的专业人士和精通计算机的未成年人,他们与计算机的关系达到了痴恋的程度,能够洞悉计算机 *** 的漏洞,从而利用高技术手段突破 *** 安全系统的防护,实现其犯罪目的。可见 *** 技术防范的落后已成为计算机违法犯罪的一个外部因素。

我国在计算机硬件方面受制于人,目前尚不能自行生产CPU芯片,计算机 *** 系统其他部件的关键技术也都掌握在外国生产商手里,因此无法从核心硬件上来做技术防范。由于我国在信息安全方面起步较晚,与世界先进水平有较大差距,因此国内使用的大部分软件都存在安全隐患。1999年,美国企业对信息安全的投资约占 *** 总投资的10%——20%,而我国还不到1%;美国信息安全产业的年产量在600亿美元左右,而我国只有5亿元人民币,相差1000倍。目前我国90%的运行网站都存在安全漏洞。在技术防范方面,要能够确保真正的安全,必须研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安全产品。通用软件产品可以是国际的,但安全产品必须是自己的,这就好比人们所说“战场可以在任何地方展开,但军队必须是自己的”一样。

(4)网上违法犯罪侦破困难

由于 *** 的时空跨度超过了传统的限制而且操作具有长距离、大范围、易修改、不留痕迹等特点,因此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在侦察和取证时都有相当大的难度。违法犯罪者作案,有时只需坐在家里悄无声息的按一下键盘或点一下鼠标,瞬间就完成了,而侦破却要做大量耐心细致的分析核查和筛选工作。如15岁的电脑黑客凯文·米特尼克闯入“北美空中防务指挥系统”,美国动用了国家级强力特工组织联邦调查局来对付此事,费尽周折才把这个小孩缉拿归案。网上违法犯罪者尤其是黑客,就像唐代李白诗中所说的“侠客”那样“十步杀一个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其动作和行踪迅速隐蔽,难以像在陆水空的三维空间中那样容易形成有形的包围圈来实施搜捕。在 *** 世界里,反犯罪、防犯罪的技术必须要高于犯罪的技术才能有效地打击犯罪活动,可是现在的实际情况却是, *** 上的反、防犯罪技术还常常落后于 *** 犯罪技术,因此抓捕一个犯人的成本要远高于这个犯人做一次坏事的原始成本。有时甚至可能贴进血本,也丝毫无获。由于 *** 的开放性,网上跨国犯罪势成必然,如果没有国际合作,很多网上犯罪将无法侦破,因此各国的网上警察势必都要克服各个方面的许多困难而成为“国际刑警”。

我们常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平等”的前提是必须在法律的“面前”,法律的眼睛都看着我们的时候。在法律的光辉照耀不到的地方,就无平等可言了。由于网上违法犯罪侦破技术的落后,会使法律有光辉照耀不到许多黑暗的角落,从而使许多违法犯罪分子成为漏网之鱼。由此看来,防范和侦破技术固然要提高,但仅有此远不够,还要综合使用别的措施,尤其是增大惩罚力度,倍增犯人犯罪的“附加”成本,以起到“杀一儆百”、“欲犯者戒”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5)法制观念淡薄

在 *** 空间中,由于没有现实世界那样有形可感的边界和障碍,于是凭着好奇心自由驰骋,有时越过界限,“触雷”和“翻车”了也不知道。这就是没有边界意识和法制观念的表现。有的青少年对自己的行为的正当性缺乏最基本的认识和控制,不知道自己行为的边界,做了制造电脑病毒、破坏他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之事,还洋洋得意,自以为了不起,到处宣扬和炫耀自己的“才华”、“本事”。由于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一种遍布全球的公共设施。如果广大的 *** 使用者没有法制观念,当出现太多的网民违法时,即使有完善的法律,也将法不治众,从而导致执法的成本提高和 *** 的法治效应降低。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一方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如何应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在 *** 世界里, *** 公共设施的消费者一方的主要法律问题则应该是如何遵守法律来避免可能产生的违法行为。因此要通过全社会共同的努力来营造一种健康向上、良好合法 *** 环境。

(6) *** 立法严重滞后

任何一个健康有序的环境都离不开法制规范,在 *** 世界里也是一样。但现实社会中的法律不能简单移植到 *** 虚拟社会中。目前国内在 *** 的运行、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立法都还是空白。虽然立法在部门和 *** 主管部门有了一些规定,但基本上是简单、片面和应急性质的,而且执行起来有难度。如现在 *** 著作权纠纷层出不穷,但在《著作权法》诞生的1990年,还没有“ *** ”这个概念,因此现行《著作权法》难以有效的处理好现在的 *** 著作权纠纷案件。又如原《刑法》基本没有涉及到 *** 犯罪问题,只规定了两个计算机犯罪罪名,远不能涵盖现有的各种计算机 *** 犯罪。由于对许多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无法可依,致使不少违法分子长期逍遥法外。全世界的媒体每天都在传达大量计算机违法犯罪的消息,但最后真正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则屈指可数。在国外有的违法分子在其网上作案被发现后反倒受到重用。 *** 社会中的法治建设与 *** 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建设一样重要,不可忽视。但 *** 立法的滞后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即使是发达国家的 *** 立法也是很不完善。因为 *** 一方面在普及之中,另一方面又仍在发展之中,难以制定出针对 *** 成熟状态的稳定法律。因此 *** 立法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总是滞后的,操之过急也不行。

在 *** 法制空白和不十分健全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扩大法律的解释来缩小 *** 法治的真空状态,以免人们在现实社会中树立起来的法律信心在 *** 虚拟社会中受到打击,以免在现实社会中遵纪守法的人在 *** 社会中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以免现实社会中的犯罪分子在 *** 社会中使用新手段而更加横行无忌,为所欲为。

三、计算机 *** 犯罪的类型及特点

*** 犯罪指的是行为人未经许可对他人电脑系统或资料库的攻击和破坏或利用 *** 进行经济、刑事等犯罪。 *** 犯罪已涉及到绝大部分社会犯罪现象,除了那些直接人对人的犯罪,如杀人、 *** 无法通过 *** 直接进行外,它几乎包括了所有的犯罪形式;而且随着 *** 的进一步发展,将来很有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犯罪形式。在各种犯罪形态中,有些如侵权案件早在农业、工业社会即已出现,现在则蔓延到 *** 这一领域;有些犯罪如 *** 侵入,则是人类社会进行数字化时代的新产物。把握好这一点,对于真正认识 *** 犯罪及如何预防 *** 犯罪,特别是制定《 *** 法》有着重要意义:对新问题要重新立法,旧问题要更新法律观念和原则。:

计算机 *** 犯罪的类型概括起来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以 *** 为犯罪对象的犯罪,这类犯罪大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窃取他人 *** 软、硬件技术的犯罪;

(2)侵犯他人软件著作权和假冒硬件的犯罪;

(3)非法侵入 *** 信息系统的犯罪;

(4)破坏 *** 运行功能的犯罪;

二是以 *** 为工具的犯罪,主要表现在:

(1)利用 *** 系统进行盗窃、侵占、诈骗他人财务的犯罪。(2)是利用 *** 进行贪污、挪用公款或公司资金的犯罪(3)利用 *** 伪造有价证券,金融票据和信用卡的犯罪。(4)利用 *** 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5)利用 *** 侵犯商业秘密,电子通信自由,公民隐私权和毁坏他人名誉的犯罪。(6)利用 *** 进行电子恐怖、骚扰、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7)利用 *** 窃取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就像仅看冰山露出水面一角一样,从公开报道案件的统计数字,显然无法正确估计我国计算机 *** 犯罪的实际状况,但即使如此,计算机 *** 犯罪的逐年上升趋势也还是十分明显。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 主体的多样性。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 *** 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 *** 犯罪。

2、 主体的低龄化。据统计 *** 犯罪人多数在35岁以下,平均年龄在25岁,甚至有好多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

3、 极高的智能性。大多数利用计算机互联网作案的犯罪分子都具有相当高的计算机专业技术知识与熟练的操作技能,作案前往往精心策划,周密预谋后再进行犯罪活动。

4、 极高的隐蔽性。一般犯罪案件都有现场、凶刀、血迹、枪弹、血衣等实体的迹证。但是, *** 犯罪留下的最多也仅有电磁记录。这些无形操作来实现的,作案的直接目的也往往是为了获取这些无形的电子数据和信息。犯罪分子作案后往往不留任何痕迹。因此这种犯罪行为不易被发现、识别和侦破。据一项统计显示 *** 犯罪大约只有1%被发现,而且只有大约4%的案件会被正式进行侦查。

5、巨大的社会危害性。随着社会对信息 *** 的依赖性逐渐增大,利用 *** 犯罪造成的危害性也越大。犯罪分子只需敲击几下键盘,就可以窃取巨额款项,无论是窃取财物还是窃取机密,无论是将信息 *** 作为破坏对象还是破坏工具, *** 犯罪的危害性都极具爆破力。

6、国际化趋势日益严重。由于 *** 具有“时空压缩化”的特点, *** 犯罪冲破了地域限制,国际化趋势日益严重。这种跨国界、跨地区作案不易破案,危害性更大。

四、计算机 *** 犯罪的立法探讨

在电脑与 *** 技术日新月异越来越深地渗透到国民经济与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的今天,如何进一步有效地打击和预防计算机 *** 犯罪,笔者认为要打击防范 *** 违法犯罪活动,必须做到“完善立法、预防为主,打防结合”。

1、中西方 *** 立法状况

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起,西方30多个国家家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应的计算机和 *** 法规。瑞典1973年就颁布了数据法,涉及到计算机犯罪问题,这是世界是之一部保护计算机数据的法律。1978年,美国弗罗里达州通过了《弗罗里达计算机犯罪法》;随后,美国50个州中的47个相继颁布了计算机犯罪法。1991年,欧共体12个成员国批准了软件版权法。同年,国际信息处理联委会(IFIP)计算机安全法律工作组召开首届世界计算机安全法律大会。新加坡1996年颁布了管理条例,要求提供互联网服务的公司对进入 *** 的信息内容进行监督,以防止色情和容易引发宗教和政治动荡的信息传播。迄今为止,已有30多个国家先后从不同侧面制定了有关计算机及 *** 犯罪的法律和法规,这些法规对于预防、打击计算机及 *** 犯罪、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和权力。同时也是我国计算机及 *** 立法的可资借鉴的宝贵资料。

与国外相比,我国的 *** 立法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自80年代以来,我国的信息技术、信息产业和信息社会化程度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先后制订了信息技术发展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制订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这些政策和立法,对促进我国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保护知识产权营造了良好的信息环境,也为我国目前的 *** 立法准备了条件。

1987年,我国制定了《电子计算机系统安全规范(试行草案)》,对涉及计算机系统安全的各主要环节作出了具体说明,使计算机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及监察等部门有了一个统一的衡量系统安全的依据,这是我国之一部关于计算机安全工作的法规。1994年国务院147号令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条例》,后又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 *** 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进入互联网的计算机用户进行登记,以便加强管理。随着互联网的逐步普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如《中国互联 *** 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 *** 域名民事纠纷案件知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互联网信息股务管理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我国 *** 立法也越来越完善。

2、计算机 *** 立法原则

*** 法规自身所规定和调整的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 *** 立法应遵循一般的立法原则,除了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稳定性与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外,还应注意遵循适合 *** 自身特点的特殊原则:

一是综合性原则,要求 *** 立法要有广阔的视野和总体的设计,综合考虑,统筹兼顾。

二是渐进性原则,要求 *** 立法要根据适合信息化法制建设的需要,合理高效的维护 *** 的安全与秩序。

三是主动性、可行性原则, *** 立法应根据目前现实情况,并预测未来法制的需要,掌握主动,早作准备,积极立法,同时注意顺应立法环境、条件,确定先后秩序和轻重缓急,进行可行性操作。

四是国家性和国际性原则, *** 立法要符合本国国情,具有本国本民族特色,同时必须与国际通用的标准相一致,适应国际间法规和惯例。

3、 *** 立法的主要内容

从 *** 及未来安全法规的内容或类型来看,它既包括修改旧的法规,也包括新的法规的订立。可以分为这几种类型:①关于信息 *** 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主要是行政立法;②维护 *** 用户权利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和用户信息,数据保护法;③ *** 金融商贸领域中的法规,包括电子金融法和电子贸易法;④维护信息 *** 的安全、惩治计算机 *** 犯罪的刑事法律规范,包括计算机犯罪法和反病毒法;⑤有关计算机诉讼和计算机证据的程序法规等。

4、 *** 立法的缺憾

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饿计算机犯罪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出现一些不同于现时期的特点,并由此引起与现行法律法规的一些冲突。因此必须充分认识我国当前刑法典关于计算机 *** 犯罪的立法设置存在哪些缺憾,才能更好地完善立法。

目前刑法典关于计算机 *** 犯罪的立法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缺憾:

(1) 行为人低龄化对于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影响

根据我国刑罚规定,已满16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计算机犯罪低龄化的趋势,使得未成年人实施此类危害行为的现象大量增加。比如“少年黑客”他们中大多未满16岁。那么如何对待为成年人实施这类行为呢?这将是我们所面临的新问题。依据现在刑法,我们不能要求实施计算机侵害行为且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青少年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法无明文不为罪”。但是计算机犯罪中,只要他能够进行这类犯罪,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他们对社会的危害相差无远。怎样对待不满责任年龄,而社会危害巨大的计算机 *** 犯罪人将是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棘手问题。

(2) 罪名的欠缺

现时期司法实践中大量发生某些违法乃至于足以构成犯罪的计算机严重违法行为,由于我国刑法关于计算机 *** 犯罪的发条规定的不健全、不完善,将导致对此类行为无法惩处。可以遇见今后将大量存在的此类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非法占用他人计算机存储容量的行为,二是窃用计算机时间的行为,三是帮助犯罪或者传授犯罪 *** 的行为。

(3) 对刑事司法协助的冲击

到目前为止,由于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计算机使用范围和普及程度高低不同,因而导致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计算机犯罪率相差很大,尤其是在计算机使用率较低的国家中,针对本国的计算机犯罪发生率非常低,通常都是通过计算机 *** 对他国的计算机系统实施攻击或者实施其他犯罪行为。这一方面导致计算机犯罪的跨国司法协助制度和引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显得越来越重要,另一方面也显示了一个实际难题,即一些国家将计算机罪明确加以规定,而另一些国家则根本不承认计算 *** 犯罪。这显然使得引渡或者跨国的司法协助难度大大增加。

计算机 *** 犯罪是一种高科技犯罪、新型犯罪,很多犯罪行为人不知道什么是禁止的,甚至有些低龄化犯罪分子缺少法律观念,在猎奇冲动之下,频频利用计算机作案。针对这些情况,在完善 *** 理立法的同时,还应该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教育,增强相关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网上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强网上执法,全力打击计算机 *** 犯罪。

中国法律如何处罚黑客

借贷宝“裸条”事件风波还未褪去,一名做借贷宝的女大学生,从技校毕业后竟然干起了盗刷银行卡的勾当,每天上网时间超过20小时,一年不洗澡不出门!

这名女黑客曾某仪年仅22岁,看起来却像40多岁的妇女,起初只是做借贷宝,后来结识一帮网上盗刷银行卡的人,于是疯狂添加 *** 群,到处搜寻银行卡信息,再把这些信息卖给专门盗刷银行卡的人。

落网当天,办案民警发现她头发一把一把地粘在一起,凌乱地披散着。民警伸手拉她,一拉就是一手死皮。

她的房间简直就是一个垃圾场,床上堆着脏兮兮衣服;地上是快餐盒、易拉罐。而她的电脑里发现了包含有银行卡信息有50多万条。

曾某仪的家人说,她已一年没出门,一年没洗澡,她也不许家人进她的房间,平时吃饭由家人将饭送到房间门口。曾某仪的母亲中风瘫痪,主要是父亲照顾她。

据报道,生活上一塌糊涂的曾某仪,在网上几乎无所不能,从技校毕业后网上自学成为一个黑客,除了卖银行卡信息,还做走私车买卖中介。

无独有偶,福建20岁小伙在得知迪士尼与30家旅行社合作销售门票后,利用黑客技术篡改旅行社系统,将票价修改为1分钱,而后疯狂购买2700多张迪士尼门票,转手卖给黄牛一周获利50万。

近日,杭州上城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两名黑客批准逮捕。根据《刑法》规定,盗窃5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量刑要根据实际情节。

那么,中国法律是如何惩戒不法黑客呢?根据《刑法》规定内容,黑客攻击 *** 系统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 *** 、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之一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黑客的量刑,还要根据其具体行为,比如盗窃钱财、个人信息、国家机密、散播虚假信息、扰乱 *** 秩序和安全等等,可以依据盗窃罪等具体罪责来量刑。

黑客有“黑帽黑客”和“白帽黑客”之分,对于危害社会的黑客,自然要大力打击和惩戒,网上曾曝光多起未成年黑客,在惩戒的同时,更应该加以教育和引导,督促他们向维护 *** 安全的工程师方向发展。

轰动的 *** 的黑客案有哪些?

1988年,美国芝加哥银行的 *** 系统就曾受到一名“黑客”的袭击,这名“黑客”通过电脑 *** ,涂改了银行账目,把7000万美元的巨款转往国外,从而给该银行造成巨大损失。无独有偶,1995年8月,俄罗斯圣彼得堡的花旗银行遭受了同样的厄运,一名“黑客”使用同样的手法从该银行偷走了40万美元。前不久,英国也发生了一起轰动整个大不列颠岛的重大泄密事件。一位电信公司的电脑操作员,通过公司内部的数据库,窃走了英国情报机构、核地下掩体、军事指挥部及控制中心的 *** 号码。据说,连梅杰首相的私人 *** 号码也未能幸免。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位21岁的阿根廷男青年,利用家里的电脑,通过国际互联 *** 线路,进入到美军及其部署在其他国家机构的电脑系统中漫游了长达9个月的时间。这名青年说:“我可以进入美国军方电脑网……,可以到任何一个地方去漫游,也可以删除任何属性的信息。”直到1996年3月,这位“黑客”才被有关部门查获。在众多引起轰动的 *** “黑客”案中,还有一起令美国人至今心有余悸的事件。那是在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合并之前,前联邦德国的几名学生利用电脑 *** ,破解了美军密码,并将窃取的美国军事机密卖给了前苏联的克格勃,此事曾令美国军方震惊不已。上面这些事件说明,随着全球互联 *** 的迅猛发展,一个国家的指挥系统、金融系统、空中交通管制系统、贸易系统和医疗系统等都将会变得更易受敌对国和可能的“黑客”——比如说,精于计算机操作的十几岁的年轻人的袭击,特别是有关国家安全的国防系统更是如此。据统计,仅1995年一年,美国空军的计算机 *** 就曾受到至少500次以上的袭击,平均每天达14次以上;而作为拥有12万个计算机系统的美国军事中心五角大楼,则在目前以至未来所面临的威胁将会更大。

1998年2月26日,有人突入美国国防部——五角大楼的计算机 *** ,浏览了里面的一些非绝密信息。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出使巴格达斡旋成功使美国的“沙漠惊雷”没能炸响,而一场对付“黑客”的战争已经在美国打响。

同年,2月25日,美国国防部副部长哈姆雷向新闻界公布,在过去的两星期里,五角大楼的军事情报 *** 连续遭到计算机“黑客”系统入侵。这次“黑客”入侵正值敏感时期,这条消息立即成为第二天美国各大媒体的头条新闻。

哈姆雷说,“黑客”光顾了11个非保密军事 *** ,其中包括4个海军计算机 *** 和7个空军计算机 *** ,网上有后勤、行政和财务方面的信息。“黑客”们浏览了这些信息后,在 *** 里安插了一个名为“陷井盖儿”的程序。安插了这个程序,他们以后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自由进出这些 *** 。五角大楼的计算机系统遭到“黑客”的袭击已经发生过不止一次,但这次不同于往常。“黑客”们似乎在打擂台,通过入侵这些系统比试高低。哈姆雷说,这是五角大楼迄今发现最有组织和有系统的 *** 入侵事件,它“向我们敲响了警钟”。美国国防部和联邦调查局发誓,不挖出“黑客”誓不罢休。

美国加州有一叫圣罗莎的小镇,镇上有一个名叫Netdex的因特网接入服务公司。它规模不大,只有3000用户。“黑客”们就是在这儿露出了狐狸尾巴。

1998年1月中旬,Netdex公司所有人兼总经理比尔·赞恩发现服务操作系统被“黑客”更改了,立即报告美国联邦调查局和匹茨堡卡内基一梅隆大学计算机紧急反应小组(CERT)。

联邦调查局特工和CERT *** 人员经过几星期跟踪调查,找到了“黑客”的下落。他们本来可以堵上操作系统中的漏洞,但为了放长线钓大鱼,他们没有这么做,而是决定冒一次险,把门继续敞开“一会儿”。这一敞就是6个星期。

在这6个星期里,来自美国东海岸和旧金山本地的20多名联邦调查局特工一天24小时密切监视着入侵者在网上留下的“脚印”。这些脚印清晰地指向美国 *** 、军队、国家图书馆、实验室和大学的网址。起初联邦调查局认为,这些入侵者可能是潜在的 *** 。

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联邦调查局摸清了“黑客”的行踪。2月25日,联邦调查局计算机犯罪侦查小组带着两张搜查证,分乘6辆小汽车,向旧金山以北120公里、仅有5500人的小镇——克洛弗代尔进发。

晚上8时30分左右,一干人马抵达这个青山环抱的小镇。在当地警察的支援下,他们立即包围了一座平房住宅。他们冲进屋内,发现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正忙着入侵五角大楼的非保密计算机 *** !

在搜查过程中,镇上的警察封锁了镇中心南边的一条街道。对这座平房的搜查持续了2个小时。随后,他们又搜查了另一座房子,这家一个十几岁的男孩也被怀疑参与了入侵五角大楼的 *** 系统。由于这两个男孩的年龄太小,联邦调查局没有逮捕他们,但收缴了他们的计算机、软件和打印机。

去年,这两个男孩一道参加了计算机学习班。他们的计算机水平连计算机专家也感到吃惊。赞恩说,“我们实际上是同他们进行在线战争。我们监视他们,他们也知道我们在监视他们。他们使劲恢复他们的软件文档,快到我们来不及消除这些文档。”

但联邦调查局追捕“黑客”的行动并没有就此结束。一切迹象表明,这些少年“黑客”的后面还有一只“黑手”。

赞恩说,他通过分析注意到几种不同的“黑客”行动方式。这一案件最有趣的方面之一是入侵技术惊人的高超,而又有大量业余者才会犯的错误。这就是说,有更高级的专家向这些孩子提供入侵计算机 *** 的工具。他说,“黑客”并不是在键盘上猜你口令的人。他们编写并使用别人计算机的程序。另外,赞思曾收到大量电子邮件垃圾。他说,“这些人行事有条不紊,很有次序。如果说这事(入侵五角大楼的 *** )仅仅是几个毛孩子干的,我会感到非常吃惊。肯定还有人,这些孩子只是被人利用而已。”

联邦调查局特工正在积极展开调查,希望找到进一步的线索,揪出那只“黑手”。

在不到一个月之后,以色列警方于3月18日逮捕了一名入侵美国国防部及以色列议会电脑系统的超级电脑“黑客”。

这名以色列超级电脑“黑客”现年18岁,其网上用户名为“分析家”。以色列警方发言人琳达·梅纽因说,警方同时还逮捕了另两名18岁的同谋。

“黑客”被捕后,美国司法部发表声明透露,“分析家”真名为埃胡德·特纳勃。美国司法部长雷诺说,“分析家”的被捕是对所有试图入侵美国电脑系统的“黑客”发出的警告。美国对此类电脑袭击事件十分重视。在过去的几个星期里,美国中央情报局对这个超级电脑“黑客”展开了调查,并向以方提供情报,最终协助以方逮捕了“分析家”。

人们估计“分析家”很可能是美国中央情报局日前逮捕的两名加利福尼亚少年的网上导师。美国五角大楼说,这批电脑“黑客”侵袭的对象是美国国防部、美国海军军事中心、美国航空航天局及一些大学电脑系统的非机密人员名单及工资表。加州索诺马镇被捕的两名少年中一个称,他已进入了200个美国学院电脑系统。

由于同一系统资源共享,侵袭非机密系统也可能调出机密资料,因此以“分析家”为首的这批“黑客”的存在令美国国防部大为不安。美国国防部副部长约翰·汉姆莱说,这是至今五角大楼发现的“最有组织和有系统的”电脑入侵案。

美国电脑专家丹·贾斯帕与加州圣罗萨的一个 *** 服务商首先发现了这个网上“黑客”——“分析家”的存在。正是贾斯帕协助美国中央情报局查获了据称是“分析家”指导下的两个加州“黑客”。

被捕后,“分析家”及其同伙被拘押在特拉维夫南郊的贝特亚姆警察局。警方没收了他们的护照。

“黑客”——“分析家”在被捕前接受一家网上杂志的采访时称,他入侵电脑系统并不犯法,甚至对侵袭对象“有益无害”。“分析家”说,他经常帮助他侵袭的服务器修补漏洞,他暗示“一个有恶意的‘黑客’所做的则远胜于此。”

至此,海湾战争期间对美国五角大楼的“黑客”入侵追捕告一段落。

“黑客”的出现,使人们对 *** 系统安全的信心产生了动摇。专门开发对付病毒 *** 的S&S国际公司的艾伦·所罗门认为:“不论你上多少道锁,总会有人找到办法进去。”美国众院议长纽特·金里奇也曾在一次会议上指出:“ *** 空间是一个人人都可进入的自由流动区——我们更好做好准备,以便应付我们做梦也想不到的对手在各个领域的发明创造力。”这说明,在未来信息领域的斗争中, *** “黑客”将是最可怕、最难对付的敌手之一。

有矛就有盾,难对付也要想办法对付。目前世界各国最常用的 *** 就是加装密码软件。这种软件是一种由40位信息量组成的程序,可分别为文本、图像、视频、音频等加密,使用简便,安全性强。但“道”高,“魔”更高。自1995年8月以来,这种密码软件接二连三地数次被破译,甚至是新推出的更加安全的新一代软件,也仍被两名对密码学感兴趣的加州伯克利大学的研究生发现了其中的漏洞。目前,计算机 *** 的使用者们已经把对 *** 安全问题的关心提到了首位,迫切希望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公司能够开发出更加安全可靠的“密钥”,以使人们对 *** 的安全性达到信赖的程度。

进入90年代,随着 *** “黑客”袭击案例的增多,美军在加强电脑 *** 防护能力、防止外来“黑客”入侵的同时,又在积极筹建“主动式黑客”部队,即组建一支类似“黑客”的“之一代电子计算机 *** 战士”,这些“ *** 战士”将以计算机为武器,用键盘来瘫痪敌人,操纵敌人的媒体,破坏敌人的财源,从而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战争目的。

除美国外,目前其他发达国家也在积极加强 *** 的安全性建设。1995年夏天,北约从联合国维和部队手中接管了波黑的维和行动权,它进驻波黑后的首项任务就是安装了一个巨大的通信 *** 。这个 *** 在对波黑塞族实施空中打击行动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许多作战计划就是通过这个 *** 来传送的。但是,随着联网的军用 *** 节点的日益增多, *** 安全性问题也就变得日益突出。为此,参战的北约各国又加紧给这套 *** 系统加装了“防火墙”和其他数据安全措施。

可以预见,在未来的战争中,如何利用计算机 *** ——这柄锋利的双刃剑,将是决定战争胜负的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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