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系统备案_ *** 攻击公安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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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需要到公安局 *** 警察备案吗?

这个是各个地区规定的,现在很多市级城市都在规范网站的使用了,一般通知你的网站后,你更好是公安部备案下,而且另外网站空间商要给网站域名参考工信部管局的备案的

网站到公安部门备案要那些资料

以下是兰州市个人网页备案材料清单,其他城市的要求和兰州市的大同小异:

1、兰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 *** 安全监察部门(登录备案网站打印已审核的兰州市网站备案登记表)统一制定的备案表一式壹份(负责人签字盖章);

2、个人身份证明、网站用途及栏目说明性文件;

3、提交兰州市计算机信息 *** 国际联网备案告知书(负责人签字盖章 )( 告知书下载);

4、计算机信息 *** 安全组织成员名单(包括负责人、两名计算机安全员,含联系方式);

5、计算机信息 *** 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信息发布审核制度、24小时交互式栏目信息巡查制度、互联网公用账号登记制度、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等、互联网安全应急处置制度等(负责人签字盖章);

6、互联网信息 *** 安全技术措施解决方案。内容包括:交互式栏目必须有关键字过滤技术措施、 *** 安全审计、防病毒防黑客攻击措施等(负责人签字盖章);

7、 *** 拓扑图(标明内部IP使用情况)。

8、从事刊载新闻网站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必须提交新闻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9、提供虚拟主机服务的信息服务,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必须提交使用本虚拟主机服务的所有用户的基本情况,包括URL、负责人、联系方式。

10、系统维护权落于外地,服务器托管于兰州的网站,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必须提交其系统维护权所在地主管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证明

*** 攻击可以报警立案吗

可以。

根据《刑法》和《更高人民法院 更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 *** 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 *** 暴力在达到严重程度后构成犯罪。此类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立案管辖范围,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还可以固定证据线索,将 *** 暴力信息进行归纳收集。随后,针对发布 *** 暴力信息的 *** 平台,受害者可以根据该 *** 平台的规则举报、投诉;也可以根据《民法典》之一千零二十八条、之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要求该 *** 平台删除、屏蔽、断开链接。针对使用 *** 暴力的 *** 用户,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删除相关链接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 ***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 *** 实施之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 ***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 *** 、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去公安局备案是怎么个程序?

备案流程:

1、备案单位到网监支队监察大队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 *** 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备案表》所列项目认真、如实填写,加盖本单位印章。

2、填写完毕的《备案表》以及省通信管理局颁布的许可证或相关手续的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一并交贵阳市公安局公共信息 *** 安全监察支队备案。

3、公安局公共信息 *** 安全监察支队在收到备案手续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派员对备案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 安全情况进行现场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出具《计算机信息系统 *** 安全审核意见书》。

4、对 *** 安全审核合格的备案单位,公安局公共信息 *** 安全监察支队应给予其备案;对达不到 *** 安全条件的备案单位,公安局公共信息 *** 安全监察支队应当书面告知其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备案单位整改完毕后重新进行备案。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公安机关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5、公安局公共信息 *** 安全监察支队每年应对备案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 *** 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公安局信息 *** 安全审核意见书》。

6、备案单位的备案项目发生变动后,必须重新进行备案。

扩展资料:

申请经营性网站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网站的所有者拥有独立域名,或得到独立域名所有者的使用授权。

(二)网站的所有者取得北京市电信管理机关颁发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ICP许可证》)。

网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均应取得《ICP许可证》。

(三)网站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核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网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均应核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 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使用以下名称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不予受理:

(一)网站名称与已备案的经营性网站名称重复的。

(二)使用备案失效后未满1年的网站名称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备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安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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